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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自编代码偷“老东家”的钱,获刑!

临平检察 2023-05-02

程序员离职后

仍然掌握原公司账号信息,

利用技术专长盗取该公司资金,

面对警方抓捕激烈反抗。

11月15日,临平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的被告人马某盗窃、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获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马某出生于1990年,大学本科学历,是一名程序员。2018年8月,马某入职了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辞退了。没了工作,又对公司赔偿金额不满意,马某便萌生了报复“老东家”的念头:“用写代码的方式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一般人发现不了,我心里有成就感。”


由于任职期间,出于项目测试需要,马某曾模拟运费理赔流程,编写代码将公司账上的钱转入个人账户,因此,马某掌握着公司系统的源代码,而这段代码又包含了公司的微信商户号的密钥和数字密码。按照规定,技术人员离职时必须对公司代码保密,并且退出公司账号。


而马某却未遵守该项规定。他找到保存在私人电脑上的源代码,又照着公司业务流程编写了一段能够给自己微信账户转账的代码并设置这段代码定时运作,每运作一次就能给自己的微信账户转账几百元。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月8日期间,马某通过上述方式秘密转账553笔钱到自己账户,共计21万余元。


2021年3月11日晚上,公安民警、辅警3人来到马某家门口,对马某进行抓捕。在出示警官证和传唤证后,马某非但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奋力挣扎、企图逃跑,并在反抗过程中将一名辅警的左侧小腿咬伤,已经构成轻微伤。最终,马某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马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全数退赔该网络科技公司损失。


检察官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马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2021年10月8日,临平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马某提起公诉。11月15日,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犯盗窃罪、妨害公务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身为互联网企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严守企业商业秘密,而不是钻空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企业也应当提高警惕,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内部信息泄露风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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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汤曼娜  潘东葳

文  字:俞晶冰

编  辑:陈  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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